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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023-02-21    

    预告义务人(开发商):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原件)

    2 不动产权证书(纯地)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仅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供)

    3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仅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供)

    4 开发商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5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

    6 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房地产服务中心)(原件)

    预告权利人(购房人):

    1 身份证明或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公证书内有委托人身份证明的无需再次提交)

    2 婚姻证明或约定书(申请共有产权的)(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 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①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原件)

    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参照以上资料

    办结时限:一个工作日

    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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