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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首次转移登记

2023-02-21    

    建设单位: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原件)

    2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批准文件

    4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仅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供)

    5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购房人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原件)

    2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3 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或约定书(申请共有产权)

    4 临汾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原件)(政府主导的经济房需提供核准证、选房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5 不动产销售发票、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6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办结时限:三个工作日

    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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