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服务指南

集资建房首次转移登记

2023-02-21    

    集资单位(产权单位):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原件)

    2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房改办或计划委员会集资批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仅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供)

    4 集资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5 集资单位人员集资当年工资花名册或购房名单

    6 集资单位公示

    集资人:

    1 集资职工身份证、婚姻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 集资建房协议(①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原件)

    3 购房收据、免税证明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集资建房(遗留)参照以上资料

    办结时限:三个工作日

    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54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