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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市级总林长签发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 严格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2024-03-29    

    3月28日,临汾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李云峰,市长、市级总林长王延峰共同签发《关于严格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的令》(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和各县、各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坚决遏制重大森林草原资源案件、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和重大破坏林草生态安全行为发生。

    总林长令提出五项要求:一是全面开展林长巡林督查,各级林长通过明查暗访、调度督办,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增加巡林频次,推动林草生态建设保护管理进入新阶段。二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管,严格征占用林地草地审批,持续推进森林督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6月底前完成2023年违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三是全力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组织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防火警示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四是严格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加强日常监测、专项普查和常态化检疫执法,科学开展防治工作,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85‰以下。五是巩固提升国土绿化质效,不断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依法实施禁牧轮牧休牧,尽快形成政府主导、林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加大执法力度上下功夫,推动实现保护、培育和修复林草植被,维护林草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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