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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为破解“生态保护”与“农民权益保障”的矛盾,蒲县积极探索,将森林保险、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古树名木保险作为试点,创新推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精准理赔”机制,构建民生保障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模式,“三项保险”成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推器”。
“三项保险”总计105余万元,除森林保险由上级资金加地方配套外,剩余两项保险均由县级财政全额兜底,破解农户投保能力不足难题,实现政策普惠性。同时引入保险公司专业服务,构建“风险评估+定损+理赔”全流程市场化赔偿运作机制,确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蒲县森林保险、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古树名木保险的具体实践,是贯彻“两山”理论的生动范例,通过市场化机制,既筑牢了农民权益的“防护墙”,又织密了生态保护的“安全网”,实现了“生态美、百姓富”的改革目标。
下一步,蒲县将继续以保险为纽带,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林业治理现代化,为全市县域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蒲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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