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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会议B类第205号建议的答复

2022-12-29    

尊敬的郝海斌代表:

    《关于防治耕地“非粮化”对策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此建议非常重视,接件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按《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三公开、两见面”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赴实地与代表们进行座谈,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2年12月8日,按照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办法》有关规定,市、县自然资源局一行3人赴襄汾县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走访,并与提案代表进行了座谈,向代表们详细介绍了耕地占补平衡有关政策和情况,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详细进行了解答,主要情况如下。

    二、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引导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一)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意见》提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水热资源空间分布不匹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它类型农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

   (二)加强耕地用途管制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出台《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O21〕166号),《通知》规定:一是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墓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墓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墓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墓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墓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二是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贵、质童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进出平衡”首先在县域范围内落实,县域范围内无法落实的,在市域范围内落实;市域范围内仍无法落实的,在省域范围内统筹落实。

    2022年10月18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出台《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晋自然资发〔2022〕28号),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制度。耕地“进出平衡”是指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区域,按照年度耕地“进一出一 ”“先进后出”的方式,通过统筹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整治复耕工作,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三)尊重农民、支持引导

    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向农民、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经营单位普及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根源上解决土地经营单位和农民耕地“非粮化”的观念问题。同时,积极扶持培育种粮大户,不断缩小粮食作物和非粮作物之间的经济效益差距,提升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2年8月5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基本农田“非粮化”和临时用地不规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临农发〔2022〕94号),全市开始了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排查整改工作。9月8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严肃纠正土地复耕中各种错误做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整改工作中:提高认识,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立足实际,稳妥推进其他农用地复垦为耕地;严格规范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整改复垦;科学论证,审慎实施未利用地垦造耕地。同时,对发现的错误做法坚决及时纠正,不得出现损害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做到让群众满意,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积极稳妥推进,坚决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复耕。

    三、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综上所述,我们国家高度重视耕地“非粮化”,部省层面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市县级积极抓好落实。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新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宣传引导、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等方式,不断改进和强化保护措施,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临汾力量。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357-2223091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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