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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E类第013号提案的答 复

2023-12-20    

临自然资函202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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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五届次会议E类第013提案

  

郝爱民委员:

您提出的《汾河流域临汾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组织我局相关科室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中三是扩大经济林地种植范围探索碳权交易与我局职能相关,现答复如下:

经济林种植范围探索碳权交易在当前政策与方法学下无法开展,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经济林无法纳入碳汇造林范畴

目前我国林业碳汇主要开发方式包括造林森林经营两种模式,林业碳汇开发需要遵循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方法学,并非所有森林资源都可开发为碳汇项目进行交易。现行的方法学(2013-2014年制定)对时间、林地类型、林种、林龄和经营主体等限制开发问题特别突出,尤其是经济林碳汇在额外性论证方面无法通过专家论证,不能参与碳汇项目。

二、林业碳汇项目申报交易受限

20173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自314日起暂缓受理国家自愿减排(CCER)项目备案申请;2021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重新启动主要针对电力行业,是一个基于排放配额分配的碳市场,林业碳汇交易暂未纳入其中。因此截至目前,可参与全国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林业碳汇项目无法申报,项目申报条件面临不确定性等因素。

三、新的方法学还在制定中

新的《林草碳汇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碳汇国家标准》等方法学正由国家林草局研究制定中,因此如何开展经济林碳汇项目开发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综上原因,为不断探索我市林草生态系统碳汇开发利用,实现碳中和碳达峰,我局将积极与上级林草部门沟通学习,提前谋划储备,加强行业监管,加快相关管理技术人才的培养,尽快构建碳资产开发技术体系,助力汾河流域临汾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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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57—2223023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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