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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自然资函〔2024〕294号
B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会议B类第170号建议的
答 复
牛茹等4位代表:
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增加古县开发区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的要求,全省已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作为建设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我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17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通过省政府批复实施,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以高水平空间规划支撑高质量发展格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的要求,不得擅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严禁违反法律和规划开展用地用海审批,现已依据古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进行了最大限度的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经与古县自然资源局对接了解,古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设用地指标共799亩,使用444亩,结余355亩。目前,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项目、产业类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00亩,其中需要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约570亩,由于指标存量不足,项目用地报批受到严重限制。
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对符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允许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可由古县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逐级向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申请,向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入新增用地,并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原有的新增潜力空间,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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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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