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不动产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李华 李红霞)

2024-12-16    

编号:20241209001

李华、李红霞因保管不善,将临房权证水字26010130169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华    李红霞

2024年12月09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54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