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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磊、秦洪亮)

2023-05-04    

    编号:202305040002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原《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2018)临汾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415号

陈  磊

秦洪亮

不动产 

登记证明

  滨河西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金域王府44号楼2单元202号


2







3







临汾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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