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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废 公 告(郝丽阳)

2024-01-08    

编号:23002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及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0)临中法执字第75-4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0)临中法执字第75-4号之二内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

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坐  落

1

水字第01012000132号

郝丽阳

房屋所有权


安宇花苑E区5号搂8单元西户门店

2

水字第 01012000129 号

郝丽阳

房屋所有权


安宇花苑E区5号楼9单元8-9层西户

临汾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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