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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李元有)

2024-10-09    

编号:24001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及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晋1002民初1153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晋1002执1554号)内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房屋所有权证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坐  落

1

临房权证车字第26010533466号

李元有

房屋所有权

141002008002GB00001F01160030

车站街大宿舍23号楼2单元1层214号

2






临汾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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