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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陈辉泉、吴小玲)

2025-02-11    

 编号:25000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及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晋1002执2636号之三)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晋1002执2636号)内容,下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坐  落

1

晋(2021)临汾市不动产权第0009562号

陈辉泉

吴小玲

房屋所有权

141002010019GB00002F00010100

临汾开发区坂下街北侧中骏国际社区一组团1号楼1单元1502号

2






临汾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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