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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安左艺、陈卫华)

2025-03-13    

 编号:25000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及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晋1002执555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晋1002执555号之二)内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房屋所有权证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坐  落

1

临房权证南字第

01042003281-01号、

临房权证南字第

01042003281-02号

安左艺

陈卫华

房屋所有权

141002004011GB00324F00010019

平阳南街31号市畜牧兽医局

院东楼3单元302号

2






临汾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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