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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刘达慧、马帅)

2025-04-01    

 编号:2500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及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晋1033民初790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晋1033执255号)内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坐  落

1

晋(2021)临汾市不动产权第0031647

刘达慧

马  帅

房屋所有权

141002301001GB00001F00090019

临汾市滨西·锦绣城住宅小区(汾河街办事处南庄村)9号楼1单元401号

2






临汾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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