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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开(韩伟)

2024-12-20    

韩伟,身份证号码:141023********0011,家庭住址:山西省襄汾县襄陵镇庄头村

经查,韩伟于2024年9月8日至9月12日在襄汾县南辛店乡四联村无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石灰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韩伟作出责令停止无证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局已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了“责令停止无证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996.32元(贰万柒仟玖佰玖拾陆元叁角贰分)、并处以违法所得50%罚款计13998.16元(壹万叁仟玖佰玖拾捌元壹角陆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罚字(2024)第006号),并于2024年12月17日送达。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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