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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开(馨香园公墓)

2025-05-15    

临汾市尧都区馨香园公墓有限公司扩建公墓位于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沟上村108国道东侧,由临汾市尧都区馨香园公墓有限公司建设。临汾市尧都区馨香园公墓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进行扩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版)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正版)第四十二条和《山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6版)、《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之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5月13日对临汾市馨香园公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临汾市尧都区馨香园公墓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2、对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由临汾市尧都区馨香园公墓有限公司与屯里镇沟上村村委会协商处置。

3、处以罚款120939.3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罚字﹝2025﹞第020号)于2025年5月13日送临汾市尧都区馨香园公墓有限公司。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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