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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开(金域龙盘)

2025-11-26    

金域龙盘项目位于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北侧,由临汾市阳光地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临汾市阳光地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金域龙盘项目配套用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金域龙盘项目大门(含门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决定对临汾市阳光地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限期改正、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机关已于2025年11月21日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补办相关手续,罚款43932.13元(肆万叁仟玖佰叁拾贰元壹角叁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罚字(2025)第036号〕,并于2025年11月21日送达。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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