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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工作效率提高、公开标准提升、政策解读提质、政务服务提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一)突出重点,强化领导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三级领导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服务我市、企业和群众、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来抓。我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工作,亲自批阅依申请公开、领导信箱等群众的诉求,并要求有关部门抓好督促落实,提升了机关转职能、重服务的工作理念,满足公众期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二)科学调度,完善联席协调机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府公开相关事项进行科学调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联席协调机制,制定了常规办理程序。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为工作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氛围,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注重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的部门,在年终考核中加分;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部门,在年终考核中扣分。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刚性约束,进一步调动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四)规范程序、优化流程,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渠道,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对该公文(申请事项)是否公开或不公开、依申请公开进行选项认定,属公开性公文网上发布,起草单位负责初审查、局领导审批、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在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5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人心,部分工作人员不够重视,文件公开属性确定仍需进一步明确,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文字解读居多,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树立以政务公开工作引领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角度,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通过扩大业务培训的规模、增加培训形式等方式,做到对全体工作人员全覆盖普及教育。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邀请有关专家或权威授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深入研究自然资源政策文件音频视频展现形式,充分利用厅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实现鲜活的动态形式的解读。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受益面大的政策文件作为突破口,更多选择临汾日报、临汾电视台、临汾新闻网等群众广泛关注、更易接受和了解的解读形式,扩大信息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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