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54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的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突出重点,强化领导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三级领导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服务我市、企业和群众、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来抓。我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工作,亲自批阅依申请公开、领导信箱等群众的诉求,并要求有关部门抓好督促落实,提升了机关转职能、重服务的工作理念,满足公众期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二)科学调度,完善联席协调机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府公开相关事项进行科学调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联席协调机制,制定了常规办理程序。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为工作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氛围,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注重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的部门,在年终考核中加分;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部门,在年终考核中扣分。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刚性约束,进一步调动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四)规范程序、优化流程,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渠道,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对该公文(申请事项)是否公开或不公开、依申请公开进行选项认定,属公开性公文网上发布,起草单位负责初审查、局领导审批、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在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1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强化更新时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工作思路及有关意见建议:
(一)在提升公开能力上下功夫。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省、市文件的理解和适用,开展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能力。
(二)在政策解读质量上做文章。做好规划和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的深度、精准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三)在政务公开规范上提标准。进一步推动决策执行公开,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规划用地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7日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54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