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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企业:
为有效化解我市企业自建自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把握政策,抢抓机遇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处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31号)文件,解决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以前投入使用,未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各类住房和办公、经营、生产性用房。
二、结合实际,自主申报
根据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原则,现呼吁我市各企业,根据上述文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在政策有效期内适时提出申请,避免错过窗口期后,出现"想办法,无政策"的窘境。
三、掌握时间,及时申报
政策有效期:2023年9月21日-2025年底
临汾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
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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