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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沃县县城规划区村(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曲政办发〔2021〕41号文件),曲沃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自建房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8月,接群众反映,乐昌镇西南街社区建房户存在超高问题,在接到举报后,曲沃县自然资源局立即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实,建房人为西南街社区周某,所建设房屋为老宅基地翻建。该户在乐昌镇人民政府和西南街社区备案总层高为两层(7.2米)。周某在建设到二层时擅自加高0.5米。曲沃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乐昌镇人民政府及西南街社区相关负责人现场测量核实后,对周某所建超高建筑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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