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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郝春生 韩肖蒲)

日期: 2023-09-12来源: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号:23001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依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京0106执116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京0106执11675号)内容,下列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临房权证解字第01032003239号】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临房权证解字第01032003239号

郝春生

韩肖蒲

房屋所有权


广宣街26号213地质队小区内13号楼4单元102号










临汾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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