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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的通知

2023-07-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领域政策研究咨询、制度建设健全、标准制定完善、业务培训指导和项目评审验收等方面的参谋和支撑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我厅决定面向全省征集相关领域专家,建立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家库工作内容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管理等领域。全省范围内从事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二)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信用记录,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信誉。

    (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在职工作人员,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专家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有精力和时间参与完成相关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专家填写《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申报表》(附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所获荣誉奖项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已纳入“山西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专家库”的专家,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也需按本次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二)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认真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属有关企业、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本单位专家申报工作,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统一汇总报送。

    1.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可分别推荐不超过20名,其他省直部门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0名。

    2.山西地质集团可推荐不超过40名,其他省属企业可分别推荐不超过5名。

    3.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0名,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分别推荐不超过5名。

    4.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可推荐不超过30名,厅属其他事业单位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0名。

    5.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可分别推荐不超过5名。

    其他单位人员可自行申报。

    (三)审核入库

    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组织对申报专家进行审核筛选。审核完成后,拟入库专家名单将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更新。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做好专家推荐工作。

    (二)申报人员填报信息要坚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按要求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对于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和单位推荐资格。

    (三)请各单位和自行申报人员将专家库申报表及相关印证资料纸质版(一式二份)于2023年7月25日前报送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电子版(专家库申报表须提供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相关印证资料须提供PDF扫描件)发送至sxsbdc@163.com。专家库申报表请从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s://zrzyt.shanxi.gov.cn/)下载。

    联系人:刘桓瑜  齐亚男

    联系方式:0351-6164280  0351-6164284  

    附件: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申报表.docx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7月6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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